此次复核共涉及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环评审批部门审批的335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复核和必要的现场检查发现,共有15份报告书(表)存在环境要素或者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降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或者标准、遗漏环境保护目标、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环境质量现状数据来源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未按相关规定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等质量问题。
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相关的10家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19名编制人员被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相关的建设单位、评估单位和审批部门也一并予以通报。其中,3家环评编制单位因编制的多份报告书(表)存在质量问题,分别被失信记分15分和10分,其他7家编制单位分别被失信记分5分。1名环评编制人员因编制的多份报告书(表)存在质量问题,被失信记分10分,其他18名编制人员分别被失信记分5分。失信记分情况将记入环评信用平台中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诚信档案中;失信记分10分以上的单位和人员被直接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一是将继续以质量为核心开展环评文件常态化复核工作,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类别、重点信用管理对象的抽查复核比例和抽取频次,对复核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坚决遏制环评文件不负责任、粗制滥造和弄虚作假等行为。二是复核中逐步推广使用大数据比对、查重手段,逐步实现对经审批的环评文件全覆盖式动态智能化复核。三是进一步强化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环评文件编制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的联动机制,加快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信用管理机制,营造守信者受益、失信者难行的良性市场秩序。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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